1.未经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在茶叶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同或近似标志的行为。
2.伪造、擅自制造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或者未经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人授权,擅自将西湖龙井字样印刷(粘贴)包装物上的行为。3.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是否在一年内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合同备案。
4.检查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户)、茶叶市场、经营企业(户)和网店证照是否齐全。
5.重点检查茶叶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户)茶叶原料来源、标签标识、生产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环节。
6.加强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检验农药残留、色素、重金属等指标。
7.检查商标包装销售企业。销售伪造、擅自制造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等行为。
8.查验进销台账。重点检查外地茶冒充西湖龙井茶,非西湖龙井茶产区的龙井茶假冒西湖龙井茶生产销售的行为,严把进货质量关,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9.检查标识标签情况,重点查验虚标西湖龙井茶等级、虚假标注产地、以陈冒新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规范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
10.加大对主要媒体及相关网站宣传西湖龙井茶广告检查工作。重点对其虚假宣传、虚假标注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广告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11.检查相关网店销售情况。以销售西湖龙井茶的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网站经营者等为重点,依法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侵权假冒和证照不齐全等违法行为。
1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共治,通过热线和富阳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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