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年第45期)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3类食品共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的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9批次、饮料2批次,其生产日期/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辽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芹(购进日期-08-23),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大安市草根便利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08-31),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白城市珍品海鲜行销售的皮皮虾(计量称重、购进日期-08-22),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白城市鹤年海鲜行销售的皮皮虾(计量称重、购进日期-08-22),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蛟河市鑫旺客隆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吉林芊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长鸭脖(香辣味)(酱卤肉制品)(78克/袋、生产日期-07-10),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六)延吉市高文远民俗食品经销店销售的标称延边州龙井市延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酱卤肉制品)(g/袋、生产日期-07-2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延吉市宋玉今咸菜店销售的标称延边州龙井市延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酱卤肉制品)(g/袋、生产日期-04-28),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朝阳区白玉慈光路串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小碗)(加工日期-07-2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江城老胖烧烤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碗)(加工日期-07-28),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公主岭市陶家屯镇恩琦四季生鲜店销售的标称公主岭市龙王泉饮品厂生产的吸吸酷吧大连老汽水(ml/瓶、吸吸酷吧商标、生产日期-04-15),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十一)公主岭市大岭镇天天平价超市销售的标称公主岭市龙王泉饮品厂生产的吸吸酷吧大连老汽水(ml/瓶、吸吸酷吧商标、生产日期-07-15),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十二)延边亿佳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酱卤肉制品)(克/袋、延朝+图形商标、生产日期-07-19),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十三)磐石市河南街宋晋玉食品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尚膳正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50克/袋、京子+图形商标、生产日期-08-13),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十四)南关区轩哥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09-1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十五)南关区小潘海鲜经销店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09-1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十六)绿园区李记羊城饭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盘)(加工日期-07-2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七)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大同江金喜顺餐厅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骨碟)(加工日期-07-2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八)南关区凤姐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09-1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十九)南关区老庆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09-1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十)南关区李三水产品经销摊床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09-17),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年11月8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其卫生质量的,直接关系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人如果进食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容易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于冷冻饮品打开包装后要尽快吃完,如果没有吃完,贮存于冰箱中也不要时间太长,避免细菌感染。
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长期食用苯甲酸超标食品会破坏人体肠道正常菌群平衡,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四、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厨房洗化产品中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中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有一部分不易分解,摄入体内可蓄积,当超过一定浓度时,就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五、毒死蜱
毒死蜱为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其杀虫谱广,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镉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水产品中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七、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仿生物农药,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酵母
食品中酵母菌含量超标,说明该食品的生产环节卫生把控不严,以及这种食品已过分发酵,容易变质。酵母虽然本身并非有害菌,但酵母超标会引起食物变质,食用酵母超标的食物可能引起腹泻,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酵母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操作人员不按生产要求进行操作;对设备清洗不干净或消毒不严;加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因素造成的交叉污染等。
来源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