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龙井市民政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10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这是我市第7次对城乡低保进行提标。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市民政局根据延边州确定的指导标准,于7月10日开始调整我市低保标准,城镇低保由原人均元/月提至人均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原人均元/年提至人均元/年(人均元/月)。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共惠及人,低保金预计于8月25日前发放至低保户手中。
来自延边新闻网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北京中科白癜风爱心公益北京中科忽悠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