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现将龙井市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龙井市智新镇龙丰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秀珍、报账员战景丽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合作社集体资金的问题。年至年,吴秀珍担任龙井市智新镇龙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时任龙丰村村主任彭守春(另案处理)、报账员(兼任龙丰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战景丽私下商量决定后,以虚增支出的方式,与彭守春、战景丽每人分得合作社集体资金1万元。此外,吴秀珍、战景丽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年9月,龙井市纪委决定给予吴秀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情况,给予吴秀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并收缴违纪款1万元;给予战景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违纪款1万元。
上述违纪行为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
春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遵纪守法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
(来源:廉洁龙井编辑:听雪)请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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