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由来
城市是“城”与“市”的组合词。“城”主要是为了防卫,并且用城墙等围起来的地域;“市”则是指进行交易的场所,“日中为市”,这两者都是城市最原始的形态。现代理论认为,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技术进步、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学者们普遍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是工商业发展的产物
如13世纪的地中海沿岸、米兰、威尼斯、巴黎等,都是重要的商业和贸易中心;其中威尼斯在繁盛时期,人口超过20万。工业革命之后,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由于农民牧民不断涌向新的工业中心,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美国、德国、法国等国绝大多数人口都已生活在城市。这不仅是富足的标志,而且是文明的象征。人类社会有着百万年的悠久发展历史,但城市的出现只有年左右,根据考古、史料证明,中国最早城市是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也即是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大体相当于“龙山文化”时期,公元前—前年),也就是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经尧、舜、禹直到夏朝前期。年第41届世界博览会在上海市举行,主题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现代化城市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截至年,我国城市数量从座增加到座,建制镇数量从座增加到座。截至年初,中国大陆共计座城市,其中直辖市4座,特别行政区2座,地级市(含副省级市)座,县级市座。像昆明、玉溪属于地级市,安宁、澄江属于县级市。新型城镇化概念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新型城镇化特点
一是强调以人为本,农村居民的市民化;
二是强调四化同步,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三是强调优化布局,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四是强调生态文明,发展环境的生态化;
五是强调文化传承,彰显城市的特色和个性;
六是强调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1、强调以人为本,农村居民的市民化
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2、强调四化同步
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3、强调优化布局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群,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4、强调生态文明,发展环境的生态化
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5、强调文化传承,彰显城市的特色和个性
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6、强调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中央统筹总体规划、战略布局和制度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贯彻落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和试点先行,凝聚各方共识,实现重点突破,总结推广经验,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意义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把握世界城镇化一般规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面向未来发展的基础上审时度势、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1、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没有城镇化的支撑与融合,就没有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2、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
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扩大消费群体、提升消费结构、释放消费潜力、带动相关领域巨大投资需求也在于城镇化。3、城镇化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集聚、生活方式变革与生活水平提高,将扩大生活性服务需求与生产性服务需求,有利于增强创新活力,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4、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
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通道、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城镇经济实力提升,会进一步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能力。5、城镇化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
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推动人口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6、城镇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城镇化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既能提高生产活动效率,又能富裕农民、造福人民,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华宁县新型城镇化探索的
主要做法
1、全面提升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体系
(1)县城规划编制实现新突破。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年)》《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县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色彩专项规划》规划及四个入城口概念规划、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规划;开展南过境路、泉乡广场等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县城总规修编工作。
(2)完善规划管理体系。建立“县规委会—规委会办公室会议—住建局技术审查委员会”三级规划审查审批制度,确保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学合理。
2、全面突出县城扩容提质
(1)实施“畅通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完成宁陶路、园山路等十多条城市路网建设和改造,县城“三环两横三纵”道路骨架网基本形成。(2)年稳步推进华成大院、水云涧等房地产开发。建设完成了泉乡新城、教师小区、泉乡水韵、宁州一号等住宅小区。(3)建筑节能和“禁实、禁限”工作稳步推进。(4)实施“亮光工程”。重点着手宁锦街、宁阳路等主干道和河滨路沿线、泉乡广场的亮化建设。3、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城市管理逐步规范。积极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创新管理城市。成功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网上审批系统日益完善,城市管理逐步迈入人性化、管理进入常态化的轨道。(2)实施“一水两污”工程。完成二龙上自来水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县城的凝聚辐射功能,提高群众生活质量。4、突出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盘溪
盘溪: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定位为东部中心城镇,季节变化小,“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素有“天然温室”的美称。水资源丰富,农作物一年三熟,种收不断,是云南省重要的冬早蔬菜生产基地,优质特早熟柑桔,远近驰名,畅销国内外市场。
突出特色镇中心镇建设——青龙
青龙:优质烤烟生产基地,丰富矿产资源重镇。呈亚热带低纬度高原季风气候,由于地貌类型复杂,垂直高度大,形成了多种类型的生态物候区,具有“冬暖夏凉,四季如春,冬春干旱,夏秋多雨,雨热同季,干湿分明,地区差异明显”的特点。突出特色镇中心镇建设——华溪
华溪:华溪属于高海拔、低纬度内陆河谷地区,四季平和,雨热同季,素有“天然温室”之美称,天然的气候优势造就了华溪早熟、生态、环保、优质的柑橘品质,被农业部列为亚热带名优水果生产基地,是国家级生态乡镇。5、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推进美丽家园行动。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紧扣标准,全力整治,强势推进县城现代化建设和管理。通过道路硬化、亮化、科技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2)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分层次、分步骤,全面实施城乡垃圾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活动。政策总体要求
实施原则:依法依规、有偿自愿、公开公平。
适用对象:经政府审核认定,具有华宁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县城规划区内以户为单位购置商品住房的居民。
实施计划:在本方案试行期间,根据群众意愿有计划有步骤的科学组织,分年度实施。
(一)维护既有利益
1.适用对象及其随迁入城的家庭成员,无论保留原籍或申请城区居民常住户口,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保持不变,原参加的医疗、养老政策由个人根据进城后生产生活情况灵活选择。享受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2.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后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支持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出租或在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买卖,增加土地承包户转让土地经营权的租金收入和宅基地上房屋的资产性收益。(二)完善社会保障
1.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保障同城待遇。符合购房条件的农村居民子女在城区就学的,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根据房屋所在片区就近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2.同等享受县城医疗养老资源。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可同等享受县城医疗保障政策和资源,根据房屋所在社区享受同等养老服务场所、设施和服务。3.完善进城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养老政策由个人根据进城后生产生活情况灵活选择。(三)享受购房优惠
1.适用对象及其随迁入城的家庭成员选择进城购房的,给予每户元/㎡左右的房价优惠。
2.适用对象签订购房合同后,按照购房总价的1%给予奖补,用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的相关费用和契税。3.为避免一套住房实施重复政策,享受过支持措施的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四)购房金融支持
1.商业银行对首次购买新开发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若政策标准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2.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农村居民安家贷、家装贷”3.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居民,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支持创业就业
进城农村居民可结合实际需要选择参训地点和培训工种,对符合条件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开展免费创业或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对在县城创业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符合创业补贴政策规定的,给予创业补贴。同等条件下,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先向进城购房的农村创业居民倾斜。(六)实施自愿落户
1.农村居民在县城规划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自主选择保留原籍或申请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城区房屋所在地,在城区登记为居民户口,凭相关证明由公安机关免费办理。2.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居住证制度,切实保障未落户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本文转载自青春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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