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井市第五届
“文化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传统文化,增强体育精神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加大“文化体育日”品牌效应,营造全社会重视文化体育旅游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人才在文化体育旅游事业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我市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经市文广旅局研究,决定开展龙井市第五届“文化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文化之星评选活动,整合全市文化人才资源,增强文化体育旅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打造文化品牌、体育精品、旅游亮点,构建文化之星的文化阵地和精神支柱,推出一批为龙井文化体育旅游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各领域具有支撑、引导、示范、带头作用的德艺双馨的文化之星,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推动我市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评选标准及对象
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可靠,思想坚定,在文化艺术、群众文化、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具有较深的造诣和较高知名度,其作品和成果具有一定影响力,为我市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创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具有龙井户籍或在龙井市工作的文化体育工作者,均可参加龙井市第五届“文化之星”评选。
评选方法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
(3月9日—3月16日)
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市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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