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安厅关于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工作,强化受案立案环节流程管控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龙井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案管中心建设工作,并根据龙井市公安局工作情况制定了《案管中心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案管中心”和各单位、各警种的职责任务。
案管中心隶属于法制大队,加挂“案管中心”牌子,抽调了4名民警充实到案管中心,专职从事案管中心工作,为案管中心启动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专门配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工作必须的办公设备,为案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着眼理顺运行机制,对各单位、各警种与案管中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分工负责,强化案件源头管理,严防发生有警不接、接警不出警、处警不及时、只受理不办理等问题,确保了接处警工作的有序衔接。
目前,龙井市公安局“案管中心”工作已全面启动运行,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测全局案件类警情,指导、督促各执法办案单位及时受案、规范立案,协调、解决管辖争议,统一、归口接受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材料等,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案件接报、受理、录入、派警处置和督导核查,确保受立案分离,立案归口管理,进一步提升龙井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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