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龙井市对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纳入监测帮扶范围,适度扩大兜底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范资金发放,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今年7月末全市现有农村低保对象人,户,人均补助水平达到元/月,1至7月份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万元。
提高保障标准,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达到省定最低指导标准,今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与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比上一年提高元和91元。
为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社会救助中心与多部门数据联动,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到目前为止,全市农村低保新纳入为41户54人,新纳入农村特困人员2人,共为78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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