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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在货运集中通行时段,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载物行驶时遗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按照州局交警支队“4.14”会议的统一部署,4月22日,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体民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统一行动,行动效果显著,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动员部署,源头管理。14日,州交警支队召开会议后,大队召开中层领导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全力以赴的投入到重点车辆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中,对统一行动的警力部署、重点查处对象等各项工作任务做了具体部署,为开展好统一行动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是分工明确,细化排查。大队继续坚持路面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国省道巡查,将国、省、县道等5条公路分配到各中队,每个中队由一名班子领导包保,每条公路保证一个巡逻执勤组进行流动检查。同时,在农学院路口、二运路口、粮库路口等城区和出城主要路口设立6个固定执勤点,晚上在城区餐饮、娱乐场所集中的重点区域安排5个巡逻组,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扎实宣传,切实到位。大队利用交警“双微”平台、手机短信等数字媒体发布行动信息,扩大行动声势,用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线索;行动中,大队邀请延广交通文艺台、延边晨报、龙井电视台等媒体随警作战,现场记录民警不辞辛苦、连续作战的画面,对查处的具有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客运站、公交公司、春运执法服务站等地设置宣传点,通过摆放图板、发放宣传资料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
此次统一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58人,警车12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起,其中饮酒驾驶6起、醉酒驾驶1起、无证驾驶7起、超速行驶17起。
信息来源:龙井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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