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广泛宣传年消费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现将年度龙井市消费维权成果总结如下:
一、年投诉、举报、咨询受理情况
年度我科室共计受理各类消费投诉61件,解决61件。本年度我科室受理关于预付款消费的投诉成上升趋势,投诉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的流通与使用环节,其中关于商品质量环节的投诉有21件,涉及预付款消费的投诉有9件,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有7件,关于合同纠纷的投诉有4件,关于价格问题的投诉有4件,商品售后服务2件,涉及景区门票票务纠纷2件,社会服务类投诉4件,其他类型8件,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37万元,投诉解决率达98%。
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28起,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类举报16起,涉及药品类举报2起,涉及餐饮服务类举报2起,涉及化妆品类2起,涉及商户不正当竞争1起,涉及虚假宣传1起,预付款消费1起,计量类举报1起,价格类1起,其他类1起。
全年共计接待各类来访、来电咨询54次,均给出满意答复。报送我科室各类工作信息25条,发布各类消费警示10起。
二、开展“3.15”系列宣传与问题排查行动
(一)开展龙井市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由市消协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龙井市市标广场举行。现场设立了法律消费者投诉台,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并热情接待、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本次“3.15”活动共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次,开展联合检查2次,并开展了大型咨询活动。共设置主会场1个,印制宣传展板8块,设立宣传拱门1个,印发各位宣传资料余册,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达多人次,经营者参与数7户,消费者参与活动近余人次,社区及乡镇参与人数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活动期间,对“龙井市犇福清真肉业”、“延吉百货大楼龙井超市”、“龙井市聂家一手熟食城”、“龙井市群星电器行”、“新药大药房二十一分店”、“龙井市天地缘婚礼厅”、“龙井市御谷石锅饭”七家年度“放心消费单位”进行了表彰命名仪式,并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继续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一如既往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继续为龙井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和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放心消费单位”代表进行了发言,并承诺在未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扬传统、珍惜荣誉,强化和落实“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推进优质商品、诚信建设工作。
(二)开展“3.15”晚会曝光问题的排查整治行动
年3月18日至4月20日,我科室对我市家电销售、售后维修等行业,针对“3.15”晚会中曝光的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排查中针对家电售后维修行业经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求家电售后维修点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并要求经营者按照各企业授权范围依法经营。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对儿童玩具和纸尿裤产品经营者,特别是“3.15晚会”中曝光的问题纸尿裤进行了重点排查。截止至整治行动结束,尚未发现相关产品在我市上架售卖。
三、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龙井市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提升消费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创建管理办法》的相关公示要求,本着“各界推荐、自愿申报、严格审查、公平公正”的原则,于年8月26日将龙井市年度拟创建的共2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龙井市大众泡菜加工有限公司、延边三保天然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延边海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延边好之味水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龙井市天富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龙井市银客隆食品超市、龙井市民族食品商场、龙井市福星食品超市、延边金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保健大药房、龙井市时代大药房、龙井市老头五香鱼馆、龙井市海兰松啤酒店、龙井市福星饭店、龙井市丰茂串城旗靓店、龙井市东山新村串城、龙井市给力万兴佳烧烤城、龙井市劳迪玛特韩国食品超市、龙井市月谷村石板烧烤店、龙井市吉顺隆食品超市、长春燃气有限公司)通过在各参评单位张贴告示并在龙井市主流媒体播放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为期7天的公示期结束后,我局于年9月18日对龙井市2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龙井市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实行了正式命名。
三、食品快速检测中心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本年度食品快速检测站共检测包含果蔬类、肉制品、粮油制品、水产品、调味品、乳制品、蛋制品、饮料等类别共计个批次。检测结果中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含有瘦肉精等不合格样品。
四、年全年消费维权工作计划
年消费维权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局党组的相关工作指示,紧紧依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持续推进年“放心消费在吉林”工作建设,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
(一)切实提高商品质量,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保障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的高效、顺畅,保持对打击制假、贩假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切实提高我市群众对流通领域商品的满意度。
(二)保障消费者权利,提高服务水平。通过查办案件、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我市重点服务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管。重点排查、解决服务场所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各类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设立的打击力度。对涉及到相关企业和机构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采取行政约谈、责令整改等多种方式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发挥我局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职能,规范食品抽样检测工作,有序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及时解决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各项咨询、投诉与举报案件,积极维护我市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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