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龙井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龙井市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迅速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处置措施。疫区内生猪扑杀、无害化处理完成后,经6周连续监测排查,疫区内未发现新的病例和监测阳性。12月18日至19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和延边州畜牧业管理联合组织专家对龙井市非洲猪瘟疫区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和实验室检测,经现场评估验收和检测结果符合关于疫区解除封锁的相关规定,上述非洲猪瘟疫情已被扑灭。农业农村部12月19日接到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报告,经评估验收合格,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龙井市政府于12月20日零时正式对疫区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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